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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纪委监察局举报指南


    一、受理机关及范围
    包河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直接受理举报的范围是:
     1、受理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其他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3、受理对党员、党组织、行政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4、受理其他涉及党纪政纪、党风政风的问题。

    二、举报方式及原则
     1、向纪委监察局信访室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举报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说明工作单位、住址或者联系方法;对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的,尊重举报人的意愿。
     2、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有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纪委监察局举报。
3、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者住址和违法违纪事实。凡利用举报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或检举失实的,不在此列。

   三、对举报人的保护
     1、向纪委监察局举报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纪委监察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和查处举报案件,将严格保密。
     3、纪委监察局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
     地址:区政务中心主楼708室  电话:0551—3357072
     邮编:230051

中共合肥市包河区纪委、包河区监察局主办 中共包河区包公街道工作委员会、包公街道办事处协办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电话: 0551-3357000 3357110 3357788 传真:0551-3357001 Email:xinxiban@baoh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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