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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涉农资金管理 建立反腐倡廉机制

——包河区农委 赵宜敏
【字体: 】【2008-7-2】 【作者/来源 包河纪委】 【阅读: 次】 【关 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统揽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加强“三农”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逐步加大了对“三农”资金投入力度,启动了大量促进农村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建设开发项目,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这些财政涉农资金的投入状况、管理水平及使用效果如何,不仅关系到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而当前,涉农资金在使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漏洞,截留、挪用等时有发生,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规范涉农资金管理,建立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真正用之于农,是值得我们研究和探索的问题。下面笔者就规范涉农资金管理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建立反腐倡廉机制,是落实“三农”政策的有力保证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明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作出了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制定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规划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经过几年的发展,当前我国已逐步初步形成新时期支农惠农的政策体系,以取消“农业四税”(取消农业税、屠宰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为标志开始实现城乡统一的税赋制度过渡,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为标志开始向实现城乡同等的义务教育制度转变,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标志开始实现城乡平等的医疗服务制度迈进,以探索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标志开始向基本实现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方向努力,以全面保护农民工权益为标志开始向实现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方向努力。
    在这一大的背景下提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涉农资金管理,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安定和谐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抓好新时期基层尤其是农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我们更加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树立城乡协调发展的理念,从战略高度深刻理解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背景、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让农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更加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二、我区涉农资金管理的现状及其危害性
    近年来,我区各级政府、财政及涉农部门认真贯彻每年中央1号文件,切实加大农业投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明显成效。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初步形成,支农资金投入逐年大幅度增加,农业投入资金渠道进一步拓宽。农村投入项目逐年增加,通过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农村项目的投入,新增了村庄规划编制、城镇建设、村庄环境治理、乡村公路建设、农村土地整理、人畜饮水工程等项目。从2007年开始,我区更加注重对农村民生工程的重视,新增了农村低保、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奖励、五保户救助、义务教育等项目,今年又从去年的12项民生工程增加到28项,范围更加广泛。此外,用于直接补助农民的项目逐年增多,如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生产资料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保险补贴等。这些投入的增加,对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随着农业投入的增加,我区各部门加大对农业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管力度,普遍实行项目管理,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预算到项目,推行项目招投标制、专户核拨和集中支付制,从制度上规范了农业资金的使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区在涉农资金管理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概括地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部门和街镇部分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对新时期,新阶段出现的一些腐败现象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反腐倡廉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事,与我们基层单位和普通党员尤其是涉农部门无关,反腐倡廉自觉性不强;二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的领导作风和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和深入.存在着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的现象;三是在贯彻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还存在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党员的廉洁自律教育还缺乏系统性,源头上预防腐败还缺乏前瞻性和创造性,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一些地方一味强调客观原因,缺乏有效监督管理手段,产生消极麻痹甚至抵触情绪。五是在纪检监察工作自身建设上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规范管理涉农资金的有效途径
    财政涉农资金是农村、农业、农民事业顺利发展的物质保证,其资金量大、来源渠道多,覆盖范围广、牵涉部门多。加大涉农资金的投入和强化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涉农资金在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推进:
    1、建立各级政府(部门)涉农资金管理负责制度。区政府成立涉农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区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区涉农资金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各街镇和相关部门,必须服从区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切实把涉农资金规范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司其职,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并及时修订健全各项监管措施,制定奖惩办法,建立涉农资金长效管理机制。
    2、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结构。重点加大对农业的基础性、公益性和服务性项目的投入,把资金主要投向农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防疫减灾、农业科研、信息等方面,着力解决市场不能解决或农民千家万户难以解决的属于公共利益、公共需要的事情和问题;从建设现代农业的角度出发,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的力度,支持研究开发农业重大技术的推广、应用,重点扶持品质优良、效益显著、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且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业示范项目。
    3、改进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实行部门预算有利于政府各部门强化预算概念,硬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使预算编制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防止预算分配中的不规范行为,规范政府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行部门预算的关键是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理顺关系,建立健全财政部门管资金,主管部门管项目的农业资金管理体制,严格执行预算拨款原则和程序,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安排,相互配合。在财政支出分配上,要从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角度搞好产业定位和体制定位,大力支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实用科技成果应用为基础,实行规模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农业产业化项目,认真抓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努力增强农业内部积累能力。
    4、加强支农资金项目管理,整合财政支农投入。充分发挥好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关键是选准项目,管好项目。对支农资金,要做到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突出重点就是要突出大的项目、好的项目,这就应该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加强对支农资金项目的管理。一是要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财政支农项目的立项制度,建立科学的项目决策程序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农业项目评审机制,严格立项程序和立项条件;二是要建立重大项目评估论证制度,对全区性重点支农项目和资金的安排,要组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和专家评估论证,提高财政支农项目选择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准确性;三是对一些经营性项目要积极引入招投标竞争机制;四是要加强对不同渠道农业资金的管理,统筹协调,把有限的农业资金集中用到涉及农业与农村经济的重大项目上。针对有的财政支农资金散、效益差的状况,要在财政支出分配上要坚持保证重点、压缩一般、集中财力的原则,调整支出结构,形成支农资金合力。对于覆盖面广、产业链条长、增产增收潜力大、能在本地形成主导产业的龙头项目,要作为重点来扶持、帮助。
    5、严格财政监督,提高农业资金的使用效益。农业资金是政府用于农业和农村经济方面。各级财政部门是农业资金的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按照法定范围和财政财务的各项法规依法对农业资金实施有效监督,提高农业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加强专项资金跟踪管理和信息反馈,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资金使用情况和到位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明确有关部门和项目管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大额项目要建立项目资金行为法人责任制和项目竣工报告制度、竣工审计制度,确保农业资金专款专用和发挥最大效益。
    6、加大对涉农资金的审计力度。围绕涉农资金的投入、拨付、使用、管理等主要环节开展审计。在涉农资金投入环节上:要摸清资金的总体投入情况、结构变化和投向变化情况,如是否贯彻了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尤其要关注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是否主要用于农村;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是否有利于当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进而全面反映和评价政府财政涉农资金投入的总体情况及现状。在涉农资金拨付环节上:要监督计划或负责资金安排分配的权利部门,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进行建设,并及时分配拨付资金,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资金分配“散”、延迟拨付、滞留闲置、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和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等情况和问题。在涉农资金使用环节上:要坚持全面了解,突出重点,紧紧抓住重点环节和重点资金进行深入审计,把“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农民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纳入审计视野,要揭露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诸如擅自改变项目计划和未按上级批准的要求执行的情况,挤占挪用、串用、虚列涉农资金、套取骗取财政涉农资金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等等,重点关注劳民伤财,借新农村建设之机搞地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情况,保证涉农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在涉农资金管理环节上:审查资金的“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报帐制”、“公示制”、“招投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审查管理是否严格和规范,是否存在“重项目、轻管理”或者管理部门职能交叉重复,职责划分不清,存在重复投资、疏于管理情况。重点关注财政涉农资金因立项不准、可行性研究不充分、设计不合理、管理不善或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甚至损害农民利益等严重问题。
    7、完善涉农资金项目效益评估体系。 财政涉农资金是在国家财政、各级地方财政并不十分富裕的情况下安排的专项资金,应当做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效益呈经济、社会、生态等多方面,有的效益可以直接体现出来,有的则通过改善生产生活设施和生态环境间接体现出来,有的在短期内可以体现出来,有的则需要较长时间体现出来。对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效益评估,就是把检查资金使用效果、促进合理有效利用资金作为最终目的。从目前看,该指标评价体系应包括三个方面,即经济效益指标体系、社会效益指标体系、生态效益指标体系。
    四、农业系统在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上的应对要求
    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渠道多、管理部门多、资金使用分散、难以形成合力,这些特点决定了农业部门作为财政涉农资金的牵头部门必须主动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才能有利于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保障涉农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1、加强对涉农补贴资金的管理。一是实行一个标准到底。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各类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的时间要求,在上级补贴政策、标准和资金数额明确的前提下,确定指标的分解,将当期应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指标统一下达到各镇(街)。二是实行一站式服务。镇农办会同镇财政所根据财政涉农补贴资金政策要求,加强对农户基础信息进行核对,并将补贴资金的项目、对象、标准在镇、村、组张榜公示,公示结束后,将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分户登记数据和汇总数据传送区农业部门及财政局审核。三是实行封闭式拨付。财政涉农补贴项目资金都直接拨付至区、镇的“涉农资金专户”,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管理,封闭式运行。四是实行一卡式发放。所有涉农补贴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直接打入农户“一卡通”存折。五是设立“收支一本账”。区镇财政系统所设立涉农补贴资金管理账簿,根据各项补贴资金性质,设立分类明细账,反映各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2、加强对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管。重点项目资金投入量大,而且具有代表性,加强重点项目的监管对提高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解决好农业发展中重大的、宏观性的和政策性的问题是非常必要的。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审计部门的联合,在进行重点项目监管时,要重点查看项目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实行招投标,资金使用单位会计核算是否规范以及是否有借新农村建设之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的问题。如新农村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顺着资金流向,通过项目立项文件、招投标合同、监理记录、竣工决算资料、财务帐册等资料的审查,以及实地察看、走访农户的办法,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有无虚报冒领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
    3、建立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涉农资金管理上出现的种种问题,究其原因还是制度缺失。因此,有针对性地改革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发生,是规范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根本途径。农业系统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理应重视和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并当好政府的参谋。要从公开公示、计划审批、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兑现、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涉农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使用,为涉农资金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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