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河区烟墩镇开展廉勤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
|
| 【字体:大 中 小】【2008-10-13】 【作者/来源 烟墩镇纪委】 【阅读:
次】 【关 闭】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经区纪委研究,决定在烟墩街道卫王村首个开展建立“村民廉勤监督委员会”试点。村廉委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开展工作的村级监督机构,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纪工委、监察室指导下,在村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村廉委由3名委员组成,设固定办公场所,主要开展村务公开监督、财务收支监督、资产资源监督、人事任免监督、效能作风监督。10月9日卫王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顺利推选3名同志为村廉委委员,该3人经街道纪工委审核、党委审批,并作教育培训后,将正式开始履职。 |
|
|
|
 |
|
 |
 |
 |
|
|
 |
|
|
|
|
|
|
|